近日,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撰文,談到反對派(注:反對派是香港各大在野派系的總稱)正打算在今年立法會選舉當中,全力搶攻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席,藉此奪取立法會的多數席位,達到所謂「奪權」的目的,屆時整個香港的運作將會被嚴重癱瘓。
究竟反對派能否在立法會選舉中奪取多數席位,本文無意剖析。然而,反對派成了立法會多數派,又是否必然造成香港的運作被癱瘓,則是值得一說。畢竟從理論上而言,反對派若能在立法會取得多數席位,政府可邀請他們當中的部分成員加入行政會議,從而使其成為執政同盟的一員,至於政治現實上辦不辦得到,能夠如何辦到,則是現屆政府需要思考的問題。
退一步而言,即使現屆政府無法邀請對方加入執政同盟,但整個香港的運作又是否必然因此而癱瘓呢?誠然,反對派的確如周浩鼎所言,理論上可以否決所有重要的議案,包括財政預算案,但是周浩鼎聲稱反對派一旦奪取過半議席,便會很容易就可以令香港陷於憲政危機,企圖逼特首解散立法會,這一說法便是不夠精準。
根據《基本法》第50條,若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,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,但需要注意的是,條文所用的是「可」字,即是特首有權選擇不解散立法會。那麼,立法會若是否決財政預算案,而特首又不打算解散立法會,他/她可以怎樣做?
根據《基本法》第51條,特首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。立法會假如連臨時撥款的申請都否決掉,港府便只能關閉一些政府機構及暫時停止提供非必要服務,相關的政府僱員停發工資以減少開支,使香港陷入政府停擺。假如立法會至此仍不肯通過臨時撥款,維持治安及醫療方面的必要服務,也會受到影響。只有到了這一地步,香港的運才能算作陷入癱瘓狀態。
當然,以上都是理論層面的最壞情況,反對派實際上未必會這樣做,因為他們都是選舉產生,所以反對派最終會不會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乃至臨時撥款,還需視乎當時的民意,除非他們沒有任何連任的打算。可是無論如何也好,立法會否決預算案,不等於特首必須解散立法會,而是可以像美國總統一樣,先任由政府停擺,反過來倒逼立法會通過臨時撥款的申請。
最後但是不得不說,行政跟立法機關由不同的黨派控制,在實行總統制的西方國家當中,其實是常有的事。基於香港的政制設計本身接近總統制,所以我們不能把政府停擺的責任,完全歸咎於反對派「奪權」。某程度而言,香港若在未有雙普選的情況下,體驗一下政黨惡鬥所造成的政府停擺,也算是上了所謂民主的寶貴一課,未必完全是一件壞事。
文 : 陳凱文
學研社成員,香港投資日報主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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